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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7章 金朔番外一(第1页)

听见季闻意死讯的时候,金朔哭的眼睛都肿了。

明明他和江临都接到人了,还是被季闻意跑了,两人战战兢兢加速往京城赶,赶到皇宫的时候,就看见沈淮夜抱着季闻意的尸体。

金朔这辈子都不想面对这样的场面,难受得哭不出来。

回到清衡宗以后,沈淮夜将季闻意的尸身放在寒玉床上,日日夜夜守着,他不敢看,再后来受不了这样的氛围,有一天,江临非要北上京城。他问他去做什么,江临却什么也不说。

剩下他留在清衡宗,也没个知心人,干脆也跑了。

他承认自己是个懦夫,表面上看起来是出身玄门大家的少爷,实际上遇到一点崩溃就想躲。

他先回了一趟家。

他家在云州,叫云州岐门,既修仙,也有些旁门专门做给人看风水除邪的生意,家学庞杂,与清衡宗这样的正统门派还稍有差别。家里人之所以将他送去清衡宗拜师学艺,也是希望他日后师出有名。

回家之后,先是娘说他瘦了,再是爹说他怎么好端端的跑回家里显然是学艺不上心。不过金朔还是用修炼成果震慑了一下家中的小辈。

金丹后期的修为,可不是谁都能踩上一脚的,御剑飞行,斩妖除魔都不在话下。

在家狠狠地躺了一个月,他爹越发看他不顺眼,要打发他去做事。金朔也挺委屈的,他上有挑大梁的大哥,中间有出息的二哥,他这个小儿子招谁惹谁了,休息一下也不行?

不过差事还是接了。同行的是叔伯家的同辈,和他关系素来不睦,名叫金子辰。这人从小勤学苦练,只是至今还未突破金丹,耿耿于怀。对照金朔这个游手好闲的,更加不顺眼。

再加上金家掌门,也就是金朔的老爹向来更喜欢刻苦修炼,对金朔这种半桶水还骄傲得不行的性格很是不喜,整日拿金子辰鞭策金朔。而金子辰的爹也整日拿金朔的修为数落金子辰没有长进。裙⑹八⑷⑧芭⑸铱⑸⑹

两人从小到大的梁子就这么结下了,这么多年都没解开过。

金子辰一见到他就用一种清高冷眼的态度,金朔也不爱热脸贴冷屁股,两人一路走来,连三句整话都没说过。

这次的差事在沧州。

沧州属于东北地带,地广物博,常有诡物出没。这时节非常之冷,金朔裹着厚氅,一路骑马到沧州地界时,天上正下着鹅毛大雪。

两人住进一间客栈,这客栈设在官道边上,匾额上写着来福客栈四个字,前后都不着人烟,尤其白茫茫地大雪一盖,整个天地一片茫然,连个边界都没有。在这种天气里,辨别不了方位,又容易雪盲,很容易迷失在雪原里成为猛兽的饱餐。

金朔翻身下马,将缰绳交给店小二,进店就嚷:“掌柜的,来一壶热水,炒两个热菜一碗汤,冻死我了。”

“客官稍候,这就吩咐后厨去做!”

金朔找了个位置落座,将桌子擦了一遍以后,金子辰才慢悠悠地走进来坐下。

金朔瞟他一眼,见他仍旧那副多说一句话都难受的模样,也不想搭理他。各到了一杯热水,就这么沉默地啜饮,相对无言。

还是金朔受不了这折磨人的氛围,忍不住开了金口:“这次爹让我们来沧州,为着李伯伯家出的事,你都知道吧?到时候我去处理妖魔鬼怪,你在我后面跟着就行。”

金子辰眉梢一挑,口气很冲:“凭什么呀?谁稀罕跟你后面,我来又不是打酱油的。”

金朔冷哼一声:“就凭你修为不如我。”

金子辰恼怒:“金丹了不起?”

“比筑基强就行。”

“你!”

“我怎么了?”

“修为强不代表能把事情摆平,你得意什么!”

“就得意了怎么着吧。”

两人一阵互呛,大雪封路的天气里,来福客栈里没别的客人,两人争执的声音尤为明显。

“两位客官消消气,尝尝本店的招牌菜。”掌柜端着一道菜上桌。

金朔本来还想继续吵,一闻见菜香瞬间肚子响了,馋虫勾得直流口水。这道菜分量足,盘子足有小臂长,菜是小鸡炖蘑菇,颜色鲜亮,鸡肉金黄金黄,蘑菇是一小个一小个的,是此地味道最好的榛蘑,香气扑鼻。

这一路光顾着赶路了,也没吃到什么好的,这荒郊野岭的客店还能做出这样一手好菜,看得金朔口水都要下来了。

这时候,金子辰的肚子也咕咕叫了两声。

两人对视一眼,瞬间以极快的速度抄起筷子就开始吃。

鸡肉入口的瞬间,金朔感觉整个人都被熨平了。鸡肉肉质极为鲜嫩,炖的酥烂,蘑菇吸饱了鸡汤,一口咬下去,渗出汁水,比鸡肉还要鲜。金朔和金子辰两人埋头苦吃,两菜一汤,全吃了干净。

吃完以后,金朔意犹未尽地擦了擦嘴:“好吃,就是可惜了三道菜都是鸡。”

金子辰难得赞同金朔的话:“不错。”

一道小鸡炖蘑菇,一盘白切鸡,一大碗冬瓜薏米鸡汤。

“掌柜的,要两间上房!”吃饱喝足,金朔喊来掌柜的。外面天色已经有些擦黑,雪下得又大,还有大半天就能赶到沧州,两人要在客店休息一晚。

掌柜领两人上楼:“楼上有两间上房,我领二位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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